首页 装修学院 行业资讯 正文

小新密室装修(小新家装修)

当下最受年轻人喜爱的玩乐项目是什么?

露营?烧烤?爬山?

还是更加更刺激的——密室逃脱、卡丁车呢!

密室逃脱恐怖氛围下的紧张刺激感

卡丁车呼啸而过急速飞驰的快感

让肾上腺素放飞自我

但是最放飞的时候

往往也是安全事故容易发生的时候

一不小心就酿成悲剧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两起因玩乐受伤而引起的民事纠纷。

案例一:“都是密室逃脱惹的祸”

密室逃脱磕烂嘴

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2020年9月15日,原告郑思思(化名)和朋友来到“山口”(店名)玩密室逃脱,该店主打真人实体恐怖体验,正当郑思思和朋友们跟着道具的指引兴奋又紧张地找线索、做任务时,由于游戏室里灯光昏暗,地面有落差,郑思思不慎踩错踏空,导致摔伤。郑思思前往医院就诊,住院治疗9天,经诊断,其存在唇部软组织挫裂伤、下唇粘膜缺损和牙外伤。

郑思思与山口密室逃脱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诉至天心区法院,请求判令山口密室逃脱向其赔偿各类费用123198.1元。

被告担责80%

原告自担20%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郑思思购票前往被告山口密室逃脱游玩,原、被告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山口密室逃脱了解其场所的具体情况,对其场所具有事实上的控制力,最有可能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也最有可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或者减轻损害程度,且其从该场所运营当中获得利益,故其应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由于密室逃脱游戏中会人为设计紧张、刺激的环节,游戏环境密闭又黑暗,故要求经营者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现被告主张因店铺在重新装修,无法举证证明店面的设施、通道已符合安全需求、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故视为对涉案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选择参与密室逃脱游戏时,应当对该游戏的特点有一定认识,也应该能够预见可能遭遇的惊险场面,在游玩时应提高自我防范及保护意识,遇到风险也应当具备相关的认知和避险能力,其自身未尽到安全谨慎注意义务亦是造成其人身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存在一定的过错,依法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据此,天心区法院酌定由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并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山口密室逃脱向原告郑思思赔偿各项损失81785.92元。

案例二:“跟我拼飞车你赢不了

要紧跟我漂移的轨道”

玩卡丁车摔伤左踝

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2020年8月8日,7岁的吴恩凯在其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泡泡公司玩卡丁车,并在《自甘风险安全协议书》上签字。在吴恩凯玩卡丁车的同时,其母亲也在玩卡丁车。吴恩凯在玩卡丁车的过程中佩戴了头盔,但没有佩戴护膝,在急转弯时不慎撞上围栏,伸出了左脚,故而摔伤了左踝。受伤后,吴恩凯随即被送往湖南省儿童医院骨科科室就诊,诊断结果为左侧胫腓骨远端骨折。

后吴恩凯及母亲与泡泡公司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请求由被告泡泡公司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赔偿费27046.9元。

自甘风险安全协议书部分条款无效

被告仍需担责70%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吴恩凯作为未成年人,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前往被告泡泡公司经营的游乐场所游玩,被告应当向其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游乐设施及其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本案中,原、被告对原告及其母亲是否通过正常购票渠道进入游乐场各执一词,但是否购票并不能免除被告作为营利性公共场所管理人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接受了原告的游玩需求,即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原告及其母亲确如被告辩称的以逃票方式进入其游乐场游玩,被告可另行合同之诉主张权利。

被告提供的《自甘风险安全协议书》要求“年龄8岁以下、身高110cm以下的儿童禁止入场,若监护人执意入场,需全程看护,若发生受伤事件,自甘承担所有后果并放弃对本场馆的追责权利,提供身份证明并自行承担责任”,说明其明知8周岁以下儿童游玩卡丁车的风险系数较高,但事发时,原告吴恩凯尚未满7周岁,被告未严格按规定要求游玩者提供身份证明查实年龄,且未要求原告佩戴护膝等其他防护措施,具有过错。

且其提供的协议书中“凡入场者即了解本项规定,发生意外将由本人承担”以及“若发生受伤事件,自甘承担所有后果并放弃对本场馆的追责权利,提供身份证明并自行承担责任”等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因违反《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条款。

被告也未举证证明其赛道符合安全标准,亦未举证证明对原告讲解了游玩时不能伸出脚至车外等注意事项(原告因年龄过小不能认识场外提示文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因此,被告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原告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告母亲签字确认了《自甘风险安全协议书》,亦明知原告年龄过小按照协议规定不能游玩卡丁车,仍放任原告游玩,且未陪伴在原告身边,未能充分尽到监护职责,对此次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依法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综合全案,天心区法院酌定由被告泡泡家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的责任,并据此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泡泡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32.83元。

提醒

一方面,成年玩家应对游戏风险合理评估。玩家参与体验的游戏具有刺激性,也存在着一定风险;郑思思作为成年人应该对游戏风险作出合理评估,不能仅仅追求游戏的惊险、刺激,而应根据身体条件“量力而行”,并为自己行为后果承担一定责任。

另一方面,商家应尽安全保障义务。作为密室逃脱游戏的经营者及场所管理人,应当对进入场所参与游戏的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排除可能导致损害的障碍和风险,本案中,消费者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与密室逃脱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相关,因此,商家应为自己的管理不善承担相应责任。此外,部分密室逃脱的商家明知有风险隐患,却出于节约成本等考虑,往往不会购买商业保险,无疑导致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大增加,因此,小新建议密室逃脱商家购买相关商业保险,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来源:天心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