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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防爆电器培训)

今天给各位分享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防爆电器培训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防爆电气安装和维修需要什么资质?如何办理?

肯定是需要资质的。在防爆电气施工行业里▪⋅防爆施工资质证书一般叫做《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是广大进行防爆安装和防爆施工工程的企业客户从业资格证。这个证书可以找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来办理的。办理流程非常简单,线上进行为期两天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发证了。要办理的可以进一步咨询中诺检测。

如何办理防爆设备安装、维护资格证

一、认证材料准备阶段,需要准备以下资料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

1.申请企业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

2.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包含企标名称、企标号、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写依据、提出人、起草人、引用文件、产品规格型号、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使用环境条件、防爆相关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方法、产品标志、包装运输条件等。企标模板可以从网上下载;

3.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包含产品基本参数、使用环境条件、防爆标志、产品外形、安装使用规范、安全注意事项、警告语和其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他与防爆有关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的注意事项;

4.产品图纸,图纸应包含总装图、与防爆相关的零件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铭牌图等,与防爆无关的图纸可不提供。图纸中应体现防爆结构和参数;

5.型号规格说明,如果是系列产品,还要有型号规格说明,此说明可以放在企业标准和说明书中;

6.工艺文件,例如有浇封结构的产品,需提供浇封工艺文件;

7.电池规格书,内装有电池的产品需提供;

8.如产品中使用了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部件,需提供对应部件的防爆合格证;

9.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每页盖好公章。

二、产品送样检验阶段:

1.选择国家认可的防爆试验室(共9家),提交申请,签订检验合同;

2.报送技术资料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需返回修改;

3.依据产品规格型号系列,送检具有代表性的产品,送检的样品需与提供的产品图纸保持一致,样机数量依据产品防爆型式和规格而定,一般为1-3件,玻璃件需提供玻璃3块,n型或浇封型需样品3件,浇封型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至少1套,带有非金属外壳的需提供非金属标准样块,如有特殊拆装结构的需提供拆装工具,其他试验所需材料。

4.进行试验

三、取得证书

1.收到证书和报告,检查信息是否有误;

2.上网查询证书编号是否与纸质证书一致;

3.完成认证。

详细请咨询安弘认证网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在哪个部门办理,需提交什么文件。

防爆电气的选型、安装、维修是非常专业知识。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一般不容易全面了解,而防爆电气的安装,施工单位要有《防爆电气安装证》;防爆电器的维修要有《防爆电气产品维修证》;要起得两证,需要有权威资质机构:CQST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员工发《培训合格证》然后给公司发《防爆电气安装证》或《防爆电气产品维修证》。不明白请私信。

电气防爆知识问答

.总则 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职工对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认识,载实际工作中便于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4、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准许入井。作工业性试运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7、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取得由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进行修理。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管理。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严重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结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快开门式的隔爆结合面的最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2)、隔爆结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μm。(3)、隔爆面无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锈蚀斑痕的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①、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②、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防爆知识培训安装修理;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⑥、沉孔钢紧固螺栓深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⑦、电动机接线盒盖不得上反。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得超过2个。(2)、偶然出现的机械伤痕,其深度与宽度不得大于0.5mm,剩余无伤痕隔爆面的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3)、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隔爆面长度不小于固定长度的2/3不为失爆)。3、防爆电动机:(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五、电缆引入装置: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的。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mm的。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mm的。5、密封圈的单孔内传进多根电缆的。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11、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少于8mm的长度且少于6扣螺纹。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mm。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于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压紧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闲置的进线嘴可以不用金属圈)。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紧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能用一只手将电缆推动的;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现对活动的。六、电缆的连接:电缆的连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在失爆: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效能冷补的;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采用接线盒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型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线、通讯电缆应采用本质安全接线盒)。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5、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导体的;6、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七、隔爆型插接装置: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符合侧接插销,接反为失爆。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电气联锁装置的为失爆。3、插销在触头断开瞬间,外壳隔爆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固定的为失爆。八、照明电器:1、防爆型安全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为失爆;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的为失爆;九、矿灯: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破损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表一:I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结合面宽度L(mm)与外壳容积V(cm3)对应的最大间隙(mm)V≤100V100平面结合面、止口结合面6≤L12.512.5≤L25L≥25 0.30.40.5 ----0.40.5操纵杆和轴6≤L12.512.5≤L25L≥25 0.30.40.5 ----0.40.5带滑动轴承的转轴6≤L12.512.5≤L2525≤L40L≥40 0.30.40.50.6 ----0.40.50.6带滚轴承的转轴6≤L12.512.5≤L25L≥25 0.450.600.75 ----0.600.75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表二:进线嘴最小内径与密封圈最大外径的关系:进线嘴直径(mm)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差(mm)D≤201.020D≤601.5D602.0表三:插接装置直径、容积、宽度的关系:外壳径容积V(cm3)L(mm)W(mm)V≤500150.5V500250.6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怎么办理 ?

可以到CQST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办理,办理条件(我在这里工作过):

1、办理《防爆电气维修资质证书》需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一百万;

3、必须有至少10人通过《防爆电气》知识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取得《防爆电气培训资质证书》(个人);

4、在以上基础上才会办理《防爆电气维修资质证书》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怎么办理

防爆电气安装相关资质见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管理,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市场秩序,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称许可机关)负责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业务。本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分类与分级第六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取得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业务。取得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业务。取得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试验业务。第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取得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所有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22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四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第三章申请第八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许可机关提出。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单位,在取得许可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营业范围。第九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三)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设备、经营场所和相关资源;(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职称,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五)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不能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应当具有规定年限内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具备本法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标准》规定的具体条件。第十条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许可证申请表;(二)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三)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四)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五)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六)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规定年限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一条合并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合并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合并前各方中同类许可证的最高等级。合并后新设单位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合并的证明材料;(二)合并前各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十二条分立后新设单位,应当向许可机关重新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机关根据资产、人员和设备等情况,认定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部分或者全部延续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业务的业绩。分立后新设单位的许可证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条件按照本法予以核定,但不得高于分立前单位同类许可证等级。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除提供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分立的证明材料;(二)业绩证明材料;(三)原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第四章受理、审查与决定第十三条许可机关收到申请,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许可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就申请事项作出解释或者说明。第十四条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向申请人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第十五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审查,并按以下规定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一)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二)经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通知书中应当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第十六条许可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七条许可机关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五条取得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35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四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60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四)具有不少于30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五)具有不少于2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3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八)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兼职安全监督人员不少于1人;(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第六条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可以承担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净资产240万元以上;(三)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四)具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电力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人;(五)具有不少于1人的电力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电力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六)在册持进网作业证上岗电工不少于1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七)具有《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预算员不少于2人、安装工长不少于6人、兼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合同管理员不少于1人;(八)配备有至少1名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九)具有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十)具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如何取得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以及修理的需要企业进行申请,有以下的过程和流程:

防爆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办理防爆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并提供资料和样机。

送检资料

1、企业资证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初次送检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申请函。

2、企业质量保证书

按GB3836.1-2010的规定,企业在送审时,应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书。当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的复印件即可。

3、技术资料

企业送审的技术资料包括企业标准或技术要求、产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所有的技术资料应一式两份。

a) 企业标准/技术要求

产品的企业标准/技术要求应按规定的格式编写,其内容除应包括产品的性能要求外,还应包括防爆方面相关的内容:如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使用环境条件、防爆性能要求、防爆性能的相关试验、与防爆相关的标志等。

b) 产品图纸

当企业申请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应提供总装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铭牌图等。当企业申请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时,送检技术资料应包括能反映样品防爆性能的图纸(包括总装图和零件图)。当总图能明确表明产品的防爆参数及结构时,也可只送检总图。

c)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产品外形图、安装、维护、订货须知以及向用户明示确保在安装、使用中产品防爆性能的注意事项。

d) 其它资料

对于有胶粘、浇封的产品,应提供相应胶粘剂、浇封剂的型号名称、性能说明以及有关的工艺文件。对于塑料外壳的产品,应提供塑料的材质及相应性能文件。

4、申请防爆合格证的送检样品

企业送检的样机应与审核图纸一致,并装配完整,其检验台数应满足要求。如果有特殊拆装工具时,应一并送到。对于浇封型电气设备,应送浇封完好和未浇封的产品各一套。观察窗的透明件应另送5件,至少3件。灯具的透明件应另送8件,至少5件。橡胶老化试验应提供35×15×6橡胶块3~5块。塑料外壳绝缘电阻测定须提供直径150×60的塑料片2块。如尺寸允许,可直接对塑料外壳进行测定。

5、申请方式:

5.1自由申请: 送检单位自行申请,自行准备相关资料,自行协助调试样机,自行修改资料中不规范的部分,周期相对较长,综合费用较高。

5.2 代理申请:代理申请是指由专业的防爆电气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代理申办全过程,中间的资料修改,样机调试,进度协调交由代理机构*根据授权完成,进度有较好的保证,中间的签订委托协议后大约30天就可以拿到证书,缺点是需要支付代理机构一些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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